| 2007「擁抱雲林*社區文化之旅*徵文比賽」   1.活動目的: 透過社區文化深度之旅活動或者雲林縣社區導覽參訪的參與過程,讓參與的民眾,將在社區深刻體驗的心情,寫成詩或散文,再經由詩及散文的徵選,轉化為在地社區的內涵,變成社區文化產業,提升社區精神生活品質。 2.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96年度雲林縣社區營造中心 3.作品字數: (一)    新詩:100字 至 500字 (二)    散文:500字 至 2000字 4.參賽資格: 曾經參加文化局及社造中心辦理社區深度文化之旅的民眾,或曾經自行拜訪本次社區文化之旅的社區民眾。 5.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96年12月31日截止收稿(以郵戳為憑)。(原96.11.15截止日,已延期) 6.公佈入選作品: 民國97年1月10日前,公佈於雲林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7.獎勵: 各徵選項目錄取前三名各一名, (一)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五千元。 (二)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三千元。 (三)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二仟元。 (四)佳作取三名, 每名獎金新臺幣一仟元。 上述各錄取者並致贈獎牌乙面。 (五)前三名從缺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名。兩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惟仍致贈作者每人獎牌一面,並由一人代表領獎。 8.收件地點:(以下住址名稱請確實填寫)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社區數位發展研究中心)  張水順 收 9.參賽限制: 各項作品凡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或曾公開發表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牌時,所領獎金、獎牌應交回承辦單位。 10.著作權授權規定: 為擴大藝術教育推廣功\效,應徵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授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雲林縣政府文化局得非營利性無償使用,並不得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雲林縣政府文化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11.參賽者請註明:姓名、住址、聯絡電話。 12.詢問服務: (承辦人員:張水順) 手機:0928-640745   傳真:05-5312044 辦公室 05-5342601轉2850 電子信箱:watercss@gmail.com 雲林社造中心部落格http://www.wretch.cc/mypage/yuntech0612 12.作品範圍:(歷年的文化局培力營造社區)    
| 年度 | 社造點 社區 |  
| 2003 | 初階社區5個 | 進階社區6個 |  
| 莿桐鄉義和、埔尾社區,林內鄉烏麻、重興社區,口湖鄉梧北社區 | 崙背鄉枋南社區,林內鄉湖本、林茂、坪頂社區,斗六市梅林社區,台西鄉牛厝社區 |  
| 2004 | 初階社區8個 | 進階社區4個 |  
| 口湖鄉鹿場社區,台西藝術協會,虎尾鎮惠來社區,土庫鎮新庄社區,西螺鎮埤頭社區,斗六市大西市場,斗南鎮西歧里,林內鄉林北社區 | 林內鄉坪頂、重興社區,口湖鄉梧北社區,台西鄉活力海岸工作隊 |  
| 2005 | 初階社區8個 | 進階社區6個 |  
| 古坑鄉桂林、高林、新庄社區,斗六市八德、溪州社區,虎尾鎮頂溪社區,麥寮鄉楊厝社區,斗南鎮大東社區 | 台西藝術協會,虎尾鎮西安里,貓兒干文史工作協會,斗六市太平老街、長平社區,斗南鎮西歧里 |  
| 2006 | 初階社區8個 | 進階社區3個 |  
| 愛加倍愛家協會、林內鄉林南社區,古坑鄉光昌、大埔、荷苞社區,西螺鎮廣興、永安社區,台西鄉山寮社區 | 古坑鄉高林社區,虎尾鎮西安里,口湖鄉梧北社區 |  
| 2007 | 初階社區5個 | 小型工程4個 | 進階社區7個 |  
| 古坑鄉水碓社區,林內鄉九芎社區,大埤鄉頂興社區,口湖鄉水井社區,莿桐鄉孩沙里社區 | 斗六市溪州社區,西螺鎮永安社區,古坑桂林、高林社區 | 麥寮鄉楊厝社區,林內鄉林北、林南社區,斗南鎮石龜溪文史工作室,古坑鄉荷苞社區,貓兒干文史工作協會,四湖鄉廣溝社區 |  |